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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2-15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25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跟踪与整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科技处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应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按照先排查、后使用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必须上墙且信息完整规范;

(二)实验室水、电、门窗、消防器材等基本设施安全情况;

(三)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情况,放射源、高温高压容器、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加强跟踪指导,务必整改到位。

二、督查组成员和分组

第一组:陈春强(组长) 潘福东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76间)及其危化品仓库

美术学院(10间)

设计学院(34间)

第二组:张尚坤(组长) 邓胜平 莫心幸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1间)及其危化品仓库

环境与资源学院(73间)及其危化品仓库

教育学部(82间,含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体育与健康学院(23间)

第三组:陈静(组长) 孙容海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3间)及其危化品仓库

广西新能源船舶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低碳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20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30间)

第四组:李丽香(组长) 黄国现  何旻雁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13间)及其危化品仓库

广西民族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2间)

干细胞与医药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11间)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19间,含物理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学教育研究所)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44间)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5217-228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相关学院(部)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各危化品仓库、放射源仓库必须进行检查。

四、检查与整改要求

(一)各学院(部)在开学前夕,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按期完成整改。

(二)督查组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要求限期整改。各检查小组请于检查工作开始前到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领取已盖章的《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三)督查组检查以往未完成整改隐患的整改情况,如未整改完成应再次下发《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四)每个学院(部)至少应有两名督查组成员同时进行现场检查,抽检的实验室数量不得少于其实验室总数的15%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检查总结

各小组组长于37日前报送检查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3)至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1.各小组将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每一张整改通知书扫描件后须粘贴与之对应安全隐患相关的清晰图片。

2.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37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上报各隐患整改完成后的清晰照片(照片以隐患所在实验室和隐患内容命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0773-3690053,邮箱:kyclab@gx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3.学校安全督查小组工作小结(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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